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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的酒稅法明確規定了日本酒的定義如下: 使用「米、米麴、水或是酒粕」為原料,使其發酵並經濾過,且酒精度數不滿 22 度之產品。
符合上述法律規定,且有詳細列出酒標必要記載事項,即可在酒標上印製「清酒」或「日本酒」的名稱。
★★只有「完全在日本製造」的才能稱之為「日本酒」,包括使用日本國產米、在日本國內釀造的酒等,在海外生產的只能標作「清酒」。
酒標必要記載事項
A使用的原料米種 以原材料「米、米麴、水」使用多寡順進行標示。除了「水」沒有標示義務,可以不必記載外, 其餘都須寫出(若有添加釀造用酒精、醣類、酸味料、胺基酸鹽等亦須明確標示)。 而酒米如山田錦、美山錦、五百萬石等各式品種,雖然法律沒有規定需要記載,但米種也是展現清酒魅力的一部份,因此大部分的酒標上都能見到酒米品種的名稱。
B 特定名稱酒 依據「是否使用釀造酒精」以及「精米步合」這兩項條件,可以再細分為「純米大吟釀」、「純米吟釀」、「特別純米」、「純米」、「大吟釀」、「吟釀」、「特別本釀造」、「本釀造」等八個類別。
不屬於以上類別的清酒,則稱為「普通酒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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